芯源微(688037) -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