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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实(00059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之专项核查意见
宝塔实业宝塔实业(SZ:000595)2025-06-06 21:49

财务数据 - 2015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多计17704912.91元,占当期调整前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例均为12.9%[5] - 2024年执行会计政策使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增加302.64万元,销售费用减少302.64万元[18] - 2023年执行会计政策使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从29766.80万元调整为29864.85万元,销售费用从1598.53万元调整为1500.48万元[19] - 2022年年报会计差错更正使固定资产从36061.89万元调整为34197.27万元,未分配利润从 - 118142.19万元调整为 - 120006.81万元等[21] - 2023年年报会计差错更正使固定资产从33045.63万元调整为31246.82万元,未分配利润从 - 134421.34万元调整为 - 136220.15万元等[23] - 2024年半年报会计差错更正使固定资产从31435.88万元调整为29672.21万元,未分配利润从 - 137635.17万元调整为 - 139398.84万元等[24]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6995.31万元,坏账准备23950.96万元;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40278.77万元,坏账准备24727.16万元;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39515.47万元,坏账准备24254.96万元[28] - 2024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25656.73万元,跌价准备8626.70万元;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29065.46万元,跌价准备11047.07万元;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33381.10万元,跌价准备12983.63万元[31] - 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为27533.28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为26456.42万元,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为20723.97万元,2022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为15071.95万元[3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置出资产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2010.37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价值为46804.00万元,增值额为4793.63万元,增值率为11.41%[34] 监管与合规 -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因前期项目建设未及时确认资产损失致财报差错[5] - 2024年12月4日,公司收到宁夏证监局警示函,因未及时对没收库房处罚进行会计处理[6] - 公司及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无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形(除上述情况)[6]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5] - 审计报告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无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等情况,会计处理合规[8]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通过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9] -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26] - 公司最近三年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大洗澡”情形[26] 评估相关 -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和作价,评估作价46804.00万元与评估结果无差异[34] - 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因无法搜集可比上市公司与交易案例及相关资料[37] - 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因置出资产不完整且企业经营不确定,无法合理预测收益和量化风险[38] - 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因产权持有人资产、负债可合理识别且具备操作条件[38] - 评估基本假设包括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经营假设[40] - 评估一般性假设涉及政策、经济环境、管理、会计政策等无重大变化[41] - 评估针对性假设包括经营业务合法合规和主要资产按现状使用[43] - 2025年6月6日评估结论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评估报告已在国资委备案[45] 承诺事项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转增的3.34亿股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2020年12月8日—2023年12月7日)[49]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自2020年12月8日起长期有效[49]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自2020年12月8日起长期有效[50] -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承诺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长期有效承诺,正在履行[51] - 宝塔石化集团2011年6月3日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西北轴承20%股份,已履行完毕[51] - 宝塔石化集团2010年10月21日承诺保持西北轴承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人员独立,承诺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完毕[52] - 宝塔石化集团承诺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承诺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关联交易承诺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53] - 孙珩超承诺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承诺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已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5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在西北轴承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低于5%,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承诺时间为2010年4月21日,期限至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已履行完毕[5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承诺2007年7月13日至2010年4月21日,持有的西北轴承原非流通股股份48个月内不挂牌交易,已履行完毕[54] - 西北轴承总股本21682.9334万股,中国长城资产目前持有8191.74万股,为降至30%以内,2010年4月21日至2011年4月20日至少减持1686.86万股及孳生股份,已履行完毕[54] - 宝塔实业承诺2014年8月7日起不再新开展内部职工借款,且借款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55]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3月28日承诺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尽量避免与宝塔实业关联交易,控股期间至2020年12月8日[55]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6月30日及2014年3月28日承诺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竞争业务,控股期间至2020年12月8日[55]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3月28日承诺保证西北轴承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人员独立,控股期间至2020年12月8日[56]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认购的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期限为2015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57] - 宝塔实业于2013年7月3日承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履行信息披露等多项义务,承诺期限为公司存续期间[57]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认购的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期限为2013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5日[57] - 孙珩超2012年6月30日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期限至2020年12月8日[57] - 宝塔实业2016年6月22日承诺未来三个月内不再启动本次及类似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9月23日[58]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承诺对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报告真实性等负责并及时准确提供信息,承诺期限长期有效[58]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承诺在有效期内放弃398415924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8日[63]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曾承诺放弃398415924股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已于2023年12月7日履行完毕[63]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认购124740125股非公开发行股份,2018年3月8日249480250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64]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2018年3月8日至9月7日不主动减持解除限售股份[64]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不超过2%股份,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64] - 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宝塔实业董监高择机增持不超过1%股份,不足由控股股东补足,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64] - 承诺函有效期内,承诺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股低于10%时,放弃表决权承诺终止[63] - 承诺函有效期内,承诺方原则上不得将合计超过5%的股份出让给同一主体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63]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承诺函有效期内不会单独或共同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63]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履行控股股东职责,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64] - 2015年7月13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择机增持不超过1%股份,不足部分由控股股东补足,增持后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65] - 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0日起6个月内全部偿还对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5] - 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4月21日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65] - 宁夏天力协会持有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4月21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65] - 宁夏天力协会规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65] - 宁夏天力协会规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得超过10%[65] 诉讼事项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宝塔石化案,被告方付款义务于2015年8月18日履行完毕后解冻股份[59] - 自然人庄海地诉宝塔石化案,2015年5月20日达成和解并履行还款义务后解冻股份[5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诉宝塔石化案,该笔股份已于2015年8月3日解除冻结[60]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宝塔石化案,该案定于2015年12月16日开庭[6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宝塔石化案,该笔股份已于2015年8月31日解冻,该案于2015年12月14日开庭审理[60] - 2015年6月4日,法院裁定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冻结期限至2018年6月3日[61] - 2015年6月4日,法院对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轮候冻结,期限36个月[61] - 2015年10月12日,原告诉宝塔联合化工案、原告诉宁夏清洁能源案开庭审理,11月20日达成调解协议,股份解冻事宜在办理中[61] - 2015年7月31日后,宁夏能源化工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相关股份10月20日解除冻结,原告撤诉[61] - 2014年4月16日,宗申产业集团与孙培华签订借款合同,宝塔石化承担连带责任,部分借款未归还,原告起诉[61] - 2015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轮候冻结宝塔石化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诉前保全,截止报告签署未开庭[62] - 2014年5月25日,甘露等与珠海宝塔石化签订借款合同,宝塔石化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10月20日原告起诉,法院裁定轮候冻结相关股份,诉前保全,截止报告签署未开庭[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