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 理,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根据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利益冲突的定义和内容 第三条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公司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干部及敏感关键岗位员工(以下称为"有关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其所代表 的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 敏感关键岗位包含财务、采购、质量、研发、销售等岗位。 第四条 利益冲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本人或其关联/关连人士与公司存在关联/关连交易(有关关联/关连人 士和关联/关连交易的定义,请见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1、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供应商和客户)提供贷款、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或从其处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下获得贷款,但与金融机构的正常 借贷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