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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00240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和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远海科中远海科(SZ:002401)2025-06-09 18: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38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1,668,440股,均为普通股[13] 经营范围与住所变更 - 2025年6月9日会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和住所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经营范围变更后增加许可和一般项目[1] - 公司住所从民生路600号变更为沈家弄路738号[1][2] 公司章程修改 - 完善股份发行、股东和股东会等相关制度[3]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条款[3] - 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专节及相关条款[4] - 明确可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5] - 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董事会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17]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9][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10] - 股东对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利[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诉讼请求权[1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3]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重要事项[14]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等[14]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或特别决议通过[15][23] - 股东大会召开有多种触发情形和时间规定[16][1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31]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27] - 董事对公司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7][28] 其他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9][4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2][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4] - 利润分配有范围和程序规定[4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等变更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规定[4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8]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按程序清算[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