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00217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董事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2] 董事离职情形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等[4] 董事辞职生效条件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特定情形下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6] 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股东会或职代会应解除其职务[7]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董事离职后要求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应办妥移交及工作交接[9]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9]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离职信息[9] 责任与制度生效 - 董事不得辞职规避职责,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