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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0021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楚江新材楚江新材(SZ:002171)2025-06-09 18:1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上市公告书[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2] - 符合条件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2] - 披露业绩预告后出现特定差异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4] - 三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4] - 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6]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应在三个最先发生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收购等导致股本总额等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2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等需披露[2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29]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等审议后披露[30]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31]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1] - 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重大信息材料,认为需披露则履行程序[31]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5]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7]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38]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9]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公司重大信息[39] 其他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24]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29]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0年[41]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2] - 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应承担赔偿责任[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高、大股东及其董高、可获取内幕信息人员、保荐人等[45] - 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签保密协议[45] - 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45] - 重大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5]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46] - 董事会秘书收到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47]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受处分[48]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受处罚[4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