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10]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0]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将导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2] 独立董事选聘与职权行使 - 公司可从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12]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信息披露相关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0]
中远海科(002401)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