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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0024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远海科中远海科(SZ:002401)2025-06-09 18:15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并特别决议通过[5][2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8]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间隔不少于两个交易日[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延期时,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定[18][19] 会议相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1]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特定情况时,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无效[23]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相应规则确定主持人[24]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2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0]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公司为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投票[32]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将股东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后披露[3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1]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远海科办〔2024〕24号)同时废止[4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7]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长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0][41] - 本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