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项金额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1日内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2]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 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重大赔偿责任金额达100万人民币及以上需报告[15] 业绩相关报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4] - 预计年度与上年同期或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变化需及时报告[14]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需报告[13] - 期末净资产为负需报告[15]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及时告知公司[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增持、减持公司股票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1]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24]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6] - 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重大信息[26] 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31] 公司范围 -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当日内报告[34]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报告信息有误、拒绝答复问询等情形[37] - 报告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7] 人员范围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等多类人员[28] 制度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43]
优博讯(3005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