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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博讯(3005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优博讯优博讯(SZ:300531)2025-06-09 18:31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发行与上市 - 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注册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需书面说明并经同意后修改或补充公告[12] - 公司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证监会规定[9] -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同意后公告[12]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7]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19] 信息披露义务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8]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29]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定期检查[30] 信息报告与审核 - 公司各部门等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6]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8]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39] - 公司董事等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1]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1]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公司依据制度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4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