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3007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规定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等[3] - 遵循合规性等六项原则[4][5] - 对象包括投资者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多方面信息[6][7] - 沟通方式有股东会等多种[7] 会议与沟通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 受处罚或谴责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9]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通过互动易等与股东交流[25] 管理职责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0]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12][13]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专人负责[14]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指易接触信息的机构和个人[21] - 活动前要求特定对象书面告知调研等资料[19] - 直接沟通前要求特定对象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机制[19] - 发现特定对象文件涉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24]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审核批准发布[27] - 关注人员媒体发布信息防泄密[28] - 活动中泄密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8] 其他规定 - 尽量避免报告披露前三十日接受调研等[17]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5]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专人处理信息[25] - 相关人员违规承担责任[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并修订[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2] - 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制度时间为2025年6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