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 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核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为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 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拟出售资产为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 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 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