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 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