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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600620)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天宸股份天宸股份(SH:600620)2025-06-09 20:16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34,187.03万元,较上年增14.96%[18][49] - 2024年房产销售收入16,213.43万元,较上年减42.75%[18] - 2024年装修收入14,077.46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18] - 2024年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收入1,414.86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18] - 2024年物业租赁及其他收入2,481.28万元,较上年增75.25%[18]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7.75万元,较上年增47.07%[19][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3.42万元,较上年减少90.26%[20] - 天宸健康城1A项目出售11套房产,净利润1067.85万元,较上年减少3451.79万元[21] - 宸桁装饰公司装修业务收入1.41亿元,净利润3446.93万元,上年净利润为 - 86.80万元[22] - 房产租赁收入2393.47万元,较上期增加1447.45万元[22] - 物业管理收入46.11万元,新增物业成本支出284.03万元[22] - 出租车客运收入34.62万元,较上期减少435.20万元,净利润为 - 108.17万元[22] - 投资收益2650.98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53.96万元,其他资产处置收益1290.42万元[23]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推进“固本培新”战略,加强销售、推进建设、发展新能源业务等[32][33] - 计划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厂房正在建设中[2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转让天宸客运100%股权和天宸康复医院95%股权,转让价分别为4828.90万元和4750万元[23][27]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对外处置资产等议案[28] - 2024年度监事会召开四次会议,审议多项报告和议案[36][37] 财务状况 -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02,765.01万元,较年初减少8,655.85万元,减幅2.78%[47] -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48,519.81万元,较年初减少6,452.45万元,减幅4.16%[48] - 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6,476.76万元,减少2,201.28万元,减幅1.41%[49] -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现金净流入5,012.54万元[51] - 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47.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现金净流入5,721.52万元[52] - 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404.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现金净流出31,066.36万元[52] 股东权益 -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0.05元,比上年0.03元增加66.67%[53] -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2.25元,比期初2.28元减少0.03元[54] -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00,156.70元[56] 公司治理 - 近三年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活动[41] -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依法定程序进行,无内幕交易等问题[42] -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遵循公正公平原则[43]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公司出具非标意见[4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04][10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5]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0]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必要资料[1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至少2个交易日且不多于7个交易日[1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36]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1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63]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64]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166]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6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5]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