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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太和水太和水(SH:605081)2025-06-09 20:1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2]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 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治理制度,新增《子公司管理制度》[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324.7072万股,均为普通股[6] - 修订后公司股份发行原则新增公开,发行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或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16][17] 会议相关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董事与监事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30] - 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非职工代表担任)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2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6][47] - 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47]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