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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600782)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军)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SH:600782)2025-06-09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4] 独立董事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禁止情况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