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6882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