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太和水太和水(SH:605081)2025-06-09 20:17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 股东会审议, 并应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 外, 其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 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