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和(605081) -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发,经同意可豁免[2] - 董事长接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4][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9] 会议变更与举行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认可[11]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一人不得超两名委托[1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可视频、电话召开[12] 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过半数通过[17]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0] 档案与责任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决议违规致损失,参与董事担责,异议记载可免责[23] - 董事在决议签字并担责[23] 公告与规则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3] - 本规则为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24] - 规则未尽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抵触依相关规定[2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