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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6882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5-06-09 20: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闲置募集资金",是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完成 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当前暂时闲置但未来应当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本制度所称的"节余募集资金",是指公司的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或完成后, 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