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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6882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北人江苏北人(SH:688218)2025-06-09 20: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一 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