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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603390)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通达电气通达电气(SH:603390)2025-06-09 20: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期限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30%须提交审议[11]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5]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股东会决议 - 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0]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不得拒绝[30]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需书面委托,授权书应载明相关内容,经公证的授权文件需备置指定处[3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51]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45]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该次股东会所代表表决权过半数[4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4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34]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和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会议记录应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0]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