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通达电气(603390) -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通达电气通达电气(SH:603390)2025-06-09 20: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或一年内相关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30%,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及绝对金额达一定标准,分别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9] - 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分别经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批准[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其他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会议结束两工作日内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16][28] - 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及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4]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4]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4]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