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信息 -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代码“600782”[7] 激励计划 - 202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草案议案[11] - 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修订稿议案[11] - 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77人[1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4450万股,占股本1.41%[15] - 董事长等授予47万股,各占授予总量1.06%[15] - 其他班子等授予200万股,占授予总量4.49%[15] - 其他核心员工授予3761万股,占授予总量84.52%[15] 实施条件 - 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8] - 草案修订稿符合相关规定[11] 后续流程 - 须经国资委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6] - 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披露信息[22] 目的与评价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25] - 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利于公司发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