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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002635)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安洁科技安洁科技(SZ:002635)2025-06-09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1月3日核准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11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9,686,776元[7]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9000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659,686,77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吕莉持股45,742,725股,比例50.8253%[12] - 王春生持股32,400,000股,比例36.0000%[12] - 北京君联睿智创业投资中心持股8,321,478股,比例9.2461%[12] - 张一梅持股1,620,000股,比例1.8000%[12] - 周兆华持股810,000股,比例0.9000%[12]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8] - 发起人等所持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8]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19]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诉讼[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6]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7]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上[8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8]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9]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执行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9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01] - 符合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