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扬联众(603825)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SH:603825)2025-06-09 22:30

合资公司设立 - 公司与湘江集团拟共同投资4.02亿元设立合资公司,公司现金出资2.05亿元持股51%,湘江集团以股权作价1.97亿元出资持股49%[2][5][11][18] -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智慧城市规划等[10] 担保情况 - 湘江集团为公司69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等额反担保并支付1%/年担保费[2][6] - 公司曾同意湘江集团为其提供不超10亿元融资担保,已实际提供反担保余额69800万元[22]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6472.81万元,负债43196.58万元,净资产33276.23万元,2024年营收91549.79万元,净利润5001.75万元[14]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总资产38207.21万元,负债22698.20万元,净资产15509.01万元,2025年1 - 5月营收28160.06万元,净利润1798.66万元[1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湘江集团总资产12826225.14万元,负债8889143.25万元,净资产3937081.89万元,营收891699.93万元,净利润27653.77万元[8]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湘江集团总资产13064609.64万元,负债9130730.91万元,净资产3933878.73万元,营收95934.62万元,净利润 - 4152.26万元[9] 股权评估 - 湘江城市运营股权按收益法评估结果为1.968亿元,最终以该结果作为结论,股权定价1.97亿元[16] 决策情况 - 2025年6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1] - 2025年6月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议案,认为交易符合公平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1]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有助于公司发展,符合战略规划,符合公平原则,不影响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公司治理 -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1人,乙方委派2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