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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600802)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福建水泥福建水泥(SH:600802)2025-06-09 22:32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8,248,400元[8] - 已发行股份数为458,248,400股,均为普通股[15] - 成立时获批发行普通股总数18,780万股,国家股折股占70.26%[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9]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8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报送披露[10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1] 公司运营与管理 - 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2]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103]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5] 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7][11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辞聘需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18]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