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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投城开(600322) -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SH:600322)2025-06-10 00:16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为63,067,648.49元[20] - 2024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为14,002,479.60元[20] - 2024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为897,494,481.51元[20] - 2024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为1,688,798,700.60元[20] - 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为2,624,013,763.88元[20] - 2024年12月31日负债合计为11,361,326,858.19元[20] - 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960,611,446.76元[20] - 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为4,132,365,781.01元[22]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为401,380,021.02元[22] - 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8,848,200,874.13元[22]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89.495303924亿元,营业成本为320.654345923亿元[25] -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42.98781379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12625032亿元[25] - 公司目前股本为11.057亿元[28] 资产置换与股份发行 - 重大资产置换中,公司以持有的津玺有限100%股权(评估值19754.45万元)置换港益供热100%股权的等值部分[3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公司拟向津能投资、燃气集团分别支付现金30645.61万元和19354.39万元[32] - 公司拟向津能投资发行股份202452.69万股购买津能股份100%股权除现金支付部分,向燃气集团发行股份37756.62万股购买天津热力100%股权[35]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36] -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36]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00%、9.00%、6.00%、5.00%、3.00%,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00%,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00%,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0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00%、15.00%,房产税税率为12.00%、1.20%,土地使用税为1.50元/平方米 - 20.00元/平方米[194] -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管业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00%,天津市热电等多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00%[194] - 至2027年供暖期结束,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97]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97] -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00.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00%在税前摊销[198]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多家子公司享受该政策[199] -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可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