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 29,605.60万元、3,776.91万元和 - 21,032.62万元[12] - 2022 - 2024年度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分别为 - 0.77万元、 - 2.11万元和0.95万元[20] - 2022 - 2024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4883.40万元、54847.02万元、38556.10万元[22] - 2022 - 2024年末公司商誉余额为零,无减值损失[2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1623907.10万元,评估值1280074.18万元,减值率21.17%[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负债账面价值1260319.73万元,评估值无增减[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363587.37万元,评估价值19754.45万元,减值率94.57%[25] 合规情况 - 津投城开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无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情形[5]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津投城开最近三年无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6]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津投城开及其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情形[7]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津投城开及其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情形(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8] - 2022 - 2024年公司业绩具备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无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形[14]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15]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16] -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等对上市公司进行“大洗澡”的情形[18] 监管措施 - 2022年3月25日,上交所对津投城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9] - 2024年8月9日和11月6日,上交所对津投城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9] - 2025年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对津投城开及有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10] - 2025年2月7日,上交所对津投城开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10] 评估与审议 - 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30] - 2025年6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评估结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9] 承诺事项 -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权益变动后五年内解决与天房发展的同业竞争问题[45] -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诺在与天房发展保持股权控制关系期间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45] -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成为控股股东期间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45]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7]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47]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12个月法定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48]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取得流通权后,36个月承诺锁定期满后的36个月内,价格低于5元/股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48] -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自发行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36个月[48] 增持计划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20万元[4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拟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4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4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6] -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拟增持公司股份以提振投资者信心[46] - 津投资本拟增持公司A股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47] - 津投资本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47] - 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47]
津投城开(600322)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