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2月16日获批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110,702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3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02,110,702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有瑕疵决议[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9]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行使选举更换董事等多项职权,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作出决议[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6]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与关联法人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或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0.5%-5%,经董事会审议批准[7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108]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0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23][124][125] - 公司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30]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法定媒体公告[130]
华升股份(600156) - 华升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