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30125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增持前持股情况 - 增持人直接持股4,648,150股,占总股本5.85%[13] - 增持人控制的合伙企业持股21,171,033股,占总股本26.63%[13] - 增持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746,533股,占总股本39.93%[13] 增持计划与实施 -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且不超过900万元[14] - 2025年1 - 6月增持224,800股,占总股本0.28%,金额6,742,476元[15] 信息披露 - 2025年1 - 4月发布增持相关公告[17] - 已履行现阶段披露义务,尚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21] 增持合规情况 - 增持股数比例未超总股本2%,属可免要约情形[20] - 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法规规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