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00277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真 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