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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60100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001晋控煤业(601001)2025-06-10 18:15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晋能控股山西煤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3.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晋能控股山西煤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