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于1992年5月19日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9500万股,其中内资股1000万股,外资股85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912218亿元[8]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3.59912218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7亿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13] - 公司目前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59354718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005575亿股[15]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公司决策与会议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按规定流程处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宜[34,37,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3]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设监事会副主席一名[9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年度结束4个月内、中期结束2个月内分别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2]
外高桥(60064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