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增补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六十日内增补新委员[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13]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等可开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