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政策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5] 股利派发与说明 -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 - 未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说明原因[8] 政策调整规定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重大投资定义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