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制度的公告
华宝新能华宝新能(SZ:301327)2025-06-10 19:31

利润分配 - 公司以123,953,3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50元,合计派发142,546,399.65元[1] -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49,581,356股[1]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股本总数由124,800,000股增至174,381,356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4,800,000元变为174,381,356元[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拟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4] 股份转让与交易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监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5]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 董事会相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3]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1] - 修订的29项制度中,11项需提交股东会,18项无需提交[31][32] - 新增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