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9] -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担保决策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12] 项目投资决策 - 单一投资项目运用资金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以上,须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17] - 单一医疗合作创新项目投入超500万元,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7] 资产处置与审批 - 购买、自建或处置土地、房产金额超5000万元(含),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单体法人公司单项资产单笔损失金额在200(含)万元以内,由高级管理层审议批准;超2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18] 资产减值与财务报告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8] - 财务报告错报占税前利润比例≥5%,认定为财务报告相关内控重大缺陷[18]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为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18] 关联交易决策 - 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由高级管理层批准;300万元以上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内,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占比超5%,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0]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参加会议的董事等应对内容保密,泄漏致股价异常波动等将严肃处理责任人[29] - 董事会重大决议事项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审查备案并披露[29] - 董事会会议资料等由董事会秘书和档案室分别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2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规则经2025年5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31] - 本规则经2025年6月10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1]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后实施[31]
国药一致(0000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