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 -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 100 号融侨中心 8 层 电话:0591-88085723 传真:0591-88085723 邮编:350004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7F20230048-4号 致: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远翔新材)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