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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5-06-10 20:0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040.0727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7] - 股东查阅相关信息应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有请求权,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2] - 董事会有权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36] 利润分配 - 盈利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54]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制度修订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62]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以符合法规要求[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