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波重科(30051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 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外部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第五条 辞职程序 (三)外部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