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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1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