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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海波重科海波重科(SZ:300517)2025-06-10 20:0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包括股东提议、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认为必要[11]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特定股份收购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会议决议[15] 委托与表决规则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8]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等视为弃权[19] 决议通过条件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先通知审计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31]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2]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