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上市公司"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使用超募资金支付部分 股权收购款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 元,其中超募资金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