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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603129) - 春风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春风动力春风动力(SH:603129)2025-06-11 00:31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废止[1] - 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9名,8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 - 修订后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26] 股份与资本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57.7663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28]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28][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高级管理人员 - 修订前副总裁数量为7名,修订后为1 - 10名[35] - 公司设总裁1名,修订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6] -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7]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况之一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37]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且需经董事会决议[3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十日内公示[41] 章程修订 - 将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办理章程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43]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42] - 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