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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600648)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外高桥外高桥(SH:600648)2025-06-11 00:32

股本结构 - 公司于1992年5月19日首次发行社会公众股9500万股,内资股1000万股于1993年5月4日上市,外资股8500万股于1993年7月26日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912,218元[8]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359,912,218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7000万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4%[13] - 公司目前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59,354,718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00,557,500股[15]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7][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75]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9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3]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05]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10] 其他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100][10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