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股份(603123)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翠微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395号 致: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翠微百货B座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 683 人,共 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95,152,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