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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国网信通国网信通(SH:600131)2025-06-11 18:16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等情况的子公司[2]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被担保方要求 - 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60%[11] - 被担保方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8] - 被担保方需在担保债务到期前一个月提供偿还债务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28]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由公司继续担保,应视为新的对外担保并履行规定程序[30] - 被担保方分期归还担保债务,每次归还后需书面报告并提供凭证,全部清偿后通知公司并提交复印件[27]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对外担保事项决议后,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8] - 发现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8] 责任规定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否则承担赔偿责任[20] - 其他责任人违反规定擅自担保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怠于行使职责造成实际损失,公司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业务相关合同及原始资料,保证档案完整[26] 追偿程序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