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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600131) -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国网信通国网信通(SH:600131)2025-06-11 18:1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关联交易披露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交易事项,若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减值较大,公司应披露原因、推算过程,独立董事发表意见[5]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3]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1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多种事项[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6] - 关联交易应遵循相关原则[5] - 公司与特定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一般不构成关联关系,特定情况除外[9]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0] - 公司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参照关联担保执行,有关股东需回避表决[21] - 关联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1]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2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证券管理部保管,期限为十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