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600469) -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4] - 近3年受处罚或多次被通报者不得任[6] 解聘与职责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秘书[9]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11][12] 培训与惩戒 - 候选人需培训并获合格证书[18] - 秘书应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18] - 违规受上交所通报批评等惩戒[2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